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区麻岗镇坑内村公共设施建设及提升项目等6个项目)》,该******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落实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原因
为有效提升**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的服务水平,拟在**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保障**市**区建设成高效和谐的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体系、环卫服务体系。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0.7713公顷共涉及6个项目9个地块,包含4个镇,分别位于麻岗镇、岭门镇、七迳镇、沙院镇。
方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情形。符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建设用地周转规模落实后,****政府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其中用于城镇建设的,还将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核算,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见附件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2月26日
六、公告方式
网上公示:****政府网站
张贴公示:****、****政府、****政府、****政府、****政府。
附件:
2、**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区麻岗镇坑内村公共设施建设及提升项目等6个项目).docx
****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