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新****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16号 |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 |||||
| 普通 | |||||
| 【收集、贮存、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仅限液态)5万吨/年。 【收集、贮存、利用】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24-48、321-026-48、321-034-48)1万吨/年。 | |||||
| **市新****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1900MA51JDJJ2N | |||||
| 温玮 |
| 身份证 |
| 2026年02月05日 |
| 2026年02月05日 |
| 2031年02月04日 五年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市新****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市新****公司:
你公司申请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合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铝灰渣**化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4年7月,****环境局以《关于**市海****中心绿色工业服务(矿物油工程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24〕3357 号)批复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5年2月,我厅核发1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规模为5万吨/年;2025年8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2022年12月,****环境局以《关于**市海****中心优化调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22〕13180号)批复铝灰渣**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4年6月,铝灰渣**化利用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1月,我厅核发5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1****31017),核准规模为1万吨/年。
三、根据**省固体****中心(粤固环函〔2026〕3****环境局意见(东环函〔2026〕10号),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仅限液态)5万吨/年、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24-48、321-026-48、321-034-48,仅限固态)1万吨/年,共6万吨/年。经营有效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30年1月16日。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若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滤渣、油罐底渣、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结晶盐等废物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可通过利用、物化、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的危险废物,严格限制直接填埋。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对于按产品管理的物料,应如实做好产销量、流向、库存等信息记录和资料留存。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期汇总报告月度、年度等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打印设备、扫码枪等智能物联设备,完成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
五、你们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现日常经营活动的****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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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