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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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6102-0300-2026-00016
发文字号: 安发改审批〔2026〕12号
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2-13
标 题: ****改革局关于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改革局关于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发改审批〔2026〕12号
2026-02-28 16:01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公交〔2025〕函47号)及相关收悉。****政府〔2025〕149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981.5平方米,**客运公交站务楼、维修车间、****中心;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边坡挡墙、充电桩等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999.6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22号)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安发改审批〔2024〕63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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