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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公交〔2025〕函47号)及相关收悉。****政府〔2025〕149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湾坞公交客运枢纽站(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981.5平方米,**客运公交站务楼、维修车间、****中心;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边坡挡墙、充电桩等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999.6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0022号)意见为准。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安发改审批〔2024〕63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