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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长江**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标段
2.标段名称:长江**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标段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异议:我单位为**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招标文件中第48页未明确**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数量,请与予以明确。
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49页约定,“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条件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不参与打分。”;贵单位为**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应当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具有与申报类别相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少于该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执行。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清风东路107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越
电话:182****74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江路与秋浦路交叉****中心2幢4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浩
电话:130****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