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局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规定,采用询价方式确****管所法律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本项目”),现欢迎国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市场主体参加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管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
晋****社区****商场2楼
三、履约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3月22日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方式
乙方指派律师、律师助理与**市****管理所进行对接,以便及时、高效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具体为:乙方指派律师助理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驻点**市****管理所值班,协助**市****管理所开展日常工作;乙方指派律师按需、不定时为**市****管理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指派律师助理驻点值班,协助开展日常工作;
2.指派执业律师按需、不定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
4.协助制作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和相关文书材料;
5.协助审查监管对象提交的证据材料;
6.协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等职能领域的法律咨询;
7.协助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法制宣传。
(三)服务要求
合同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规定,协助甲方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保守甲方工作秘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法律服务;
4.乙方应勤勉尽责,自觉提高自身服务技能,以实现甲方订立本合同的预期目的。
五、项目报价
1.法律服务限价人民币70000元/年,服务费分期支付;
2.请针对项目内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为第一顺序中标人,以此类推;
3.此次询价须有3家以上(含3家)单位报价方可有效。
六、资料报送
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6年3月3日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寄至****管理所(晋****社区****商场2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9****9409。
2.报价材料包含以下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附: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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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