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银行****事务所法律服务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银行****事务所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两年。
2.2 招标范围:代理**争荣****公司等系列贷款破产及债权转让等事宜。
2.3采购金额:
(一)前期费用:
委托人需支付受托人185万元人民币,作为案件前期费用,用于受托人前期调查的差旅费用;申报债权、财产评估、监督管理人等破产行为的律师审查费用。
(二)债权转让阶段费用:
委托人和债权受让方签订债权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债权受让金额的3.5%,作为律师费用。
若未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或未完成债权转让,受托人将全程接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对后期工作全程代理,基于破产管理人定下的破产清偿率,超出破产清偿率部分的32%,用于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用,超出上述最高限价为废标。
2.4 项目地点:**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司法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3月2日00:00分至 2026年3月7日00:00分
地点: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com)。
4.2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属于跨市社团联合贷款,根据项目特殊性及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具备破产、债权转让双重专业能力,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衔接,能有效推动清算转重整的专业能力的律所来承担本项目,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及时间紧迫性,采用单一来****银行资产安全,防范时效风险,提高处置效率,****为****联合社常年法律顾问,****法院评定为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具备承接重大复杂破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质,该项目前期与****进行专业咨询,熟悉本案全部背景,有利于促进项目前期工作连续推进。****政府采购单一来源审核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市**区石铜路11****事务所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 9:30时,投标人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市金康东道669号
联 系 人:惠凯
电 话:150****86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77-2
联 系 人:李凯伦
电 话:13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