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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行政许可批复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审批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 审批时间 |
| 1 | 关于**市顺兴沥青混凝土搅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准予许可 | 梧(**)环评字〔2026〕4号 | 2026年2月27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含发布当日)届满。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81
电子邮箱:gxcxhb@163.com
通讯地址:****市**市育才路166号
邮编:5432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机关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