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林木采伐权流转项目 | 标的编号 | ****01 |
| 标的类型 | 林木所有权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面积/株数 | 1839.0 | 单位 | 株 |
| 林种 | 商品林 | 主要树种 | 柳杉、喜树 |
| 转出用途 | 采伐 | 采伐证 | 有 |
| 采伐证号 | 510********0260210001、510********0260210002 | 有效期起止时间 | 2026-02-10~2026-04-09 |
| 坐落 | **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 | 他项权利人 | |
| 林权证号 | 产权权利人类型 | ||
| 地块形状 | |||
| 地块形状描述 | |||
| 其他描述 | |||
| 序 | 名称 | 数量 | 权属关系 |
**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林木采伐权流转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林木采伐权流转项目
2.项目地址:**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
3.项目概况:
| 采伐区域 |
**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 |
| 四至边界 |
东靠本组甘梯凤自留山,南靠本组谢**退耕地,西靠本组蒲明会退耕地,北靠沟边。 |
| 采伐许可证编号 |
510********0260210001 |
| 采伐面积 |
2.0公顷 |
| 出材量 |
304.6立方米 |
| 树种 |
柳杉、喜树 |
| 采伐有效期 |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
| 更新期限 |
2026年9月30日 |
| 采伐区域 |
**市蓥华镇柿子坪村2组 |
| 四至边界 |
东靠本组张**自留山,南靠本组付廷兰自留山,西靠本组李大友退耕地,北靠本组王跃华自留山。 |
| 采伐许可证编号 |
510********0260210002 |
| 采伐面积 |
1.01公顷 |
| 出材量 |
196.5立方米 |
| 树种 |
柳杉 |
| 采伐有效期 |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
| 更新期限 |
2026年9月30日 |
4.流转方式:采伐权指标销售
5.流转底价:83000元
6.流转要求:
(1)流入方须遵守国家关于林木采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作业,不得超范围、超强度、超时间进行采伐;
(2)流入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非目标树种的破坏;
(3)流入方应根据采伐地的实际情况和木材的运输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减少对道路两侧植被及农田的破坏;
(4)流入方应自行承担并全面负责采伐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5)接受监督检查,配合记录报告,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报告。
7.标的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公告发布:https://www.****.com/nccq/ (**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心3楼B1
3.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项目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3000元
(2)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原款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原款无息退还。
2. 履约保证金:10000元
账户名称:****
账号:880********339109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红白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00015
六、交易方式
1.如挂牌期间仅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系统自动按挂牌价格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遵循价高者得确定流入方。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农交所******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支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5778
联系地址:**市蓥华镇柿子坪村二组
组 织 方:**农交所******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6****6688
联系地址:****中心3楼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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