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2-28 18:02
****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
3、工程地点:盐南高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造价约142.8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 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8、质 保 期:二年。
9、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5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3月9日15:00时前登录**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2:8099/)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标段。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2。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3424。电子标服务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15:00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陆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省****开发区****中心保证金账户,汇入账户信息将由金融服务平台根据项目标段进行动态分配,投标人可登录**省盐南高新区限额以下金融服务平台(https://jsyn.****.com/regulatory/#/login),选择对应投标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进入页面,选择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确认办理的信息后,系统将提供本项目的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投标人使用基本户转账之后,在系统中查询到“有效缴纳”的银行流水,方为缴纳成功(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金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盐南高新区限****中心(https://jsyn.****.com/help_center),如遇保证金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400-****-5100(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省盐南高新区限额以下金融服务平台(https://jsyn.****.com/regulatory/#/login),选择对应投标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进入页面,选择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交确认办理的信息后,可在等待支付页面,查看收款账号,投标人线下转账之后,查看电子保函(保单)的出单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流程详见盐南高新区限****中心(https://jsyn.****.com/help_center),如遇保证金相关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400-****-5100(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方式递交,电子保函(保单)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金融服务平台完成电子保函(保单)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保单)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备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约定: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退还的,其投标保证金将划转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由招标人自行管理: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320********100****0983
开户行:****商行海洋路支行
3.2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构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机构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4)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城南新区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395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80****1713
招标办:****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5-****0013
监督电话: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 0515-****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