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调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其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此,****小学委托****对****B11-A****小学埔寨园区校区)、****B11-B****幼儿园)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调查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B11-A****小学埔寨园区校区)、****B11-B****幼儿园)。
地块占地面积:66620.71m2。
地理位置及四至:位于**市**县汤南镇塔下村(23.729474°N,116.193829°E);东面为果林和鱼塘,****园区道路和立能派****公司厂区,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果林、鱼塘。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现状地块现状为农田、鱼塘、回填平整区、村道,局部种植有果树;地块内中部为两条村道。
未来规划:教育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2月。本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一直为塔下村的农用地,用途为农田、鱼塘,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业生产、规模化禽畜养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也不涉及固废堆放及填埋;2020年,立能派****公司在生产厂房建设期间开展场地平整工作,所产生的挖方用于****B11-A****小学埔寨园区校区)内村道至西红线边界场地的回填作业。该地块的填土来源不涉及历史上存在工业生产、垃圾填埋用途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区域,所用填土均为清洁土。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现状地块现状为农田、鱼塘、回填平整区、村道,局部种植有果树;地块内中部为两条村道。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
本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地块东面为果林和鱼塘,****园区道路和立能派****公司厂区,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果林、鱼塘。
三、调查结论 本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规划变更为教育用地,属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4.农用地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所规定的情形。经调查分析,本地块同时满足该条款所列的全部七项条件,具体如下:历史及现状(一)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工业废水污染,(二)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三)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或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四)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五)不存在历史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地块有污染风险,(六)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如小作坊加工、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七)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明显污染迹象,(八)地块周边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很小。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联系黄工178****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