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编号:****
二、标段(包)名称:首钢贵钢光伏发电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13日
变更公告日期:2026年2月28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3月19日 9:00(**时间)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 9:00(**时间)标书代写
六、 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变更为:3.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若投标人系新注册企业,无招标文件要求的近3年审计财务报表,可提供企业注册以来的财务报表(若有审计报告需同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融资能力证明等可佐证企业财务实力及履约能力的材料,上述材料将作为财务要求评审的补充依据,投标人按此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时间)注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报名本项目,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电子标服务
变更为: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5日(**时间)注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报名本项目,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踏勘时间:2026年3月5日14:00(**时间)”
变更为:踏勘时间:2026年3月6日14:00(**时间)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原文件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变更为:本次投标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发电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名称:****
收款账号:520********059777888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河滨支行
行 号:105****00253
七、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公司
联系人:李秀镜
联系方式:178****3402
招标机构名称:******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联系人:文家平
联系方式:010-****5040
八、本变更通知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服务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经收到,潜在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发布内容,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