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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20MWp****电站项目配套输变电工程 | **县 | ****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输电线路临近附近居民类保护目标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10千伏/米;制**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加强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轻施工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产生的事故废油临时收集贮存于事故油池,废旧铅蓄电池暂存于主体工程危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无 | 无 | 任华 ****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