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不动产过户涉税评估机构的
公告
****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日裁定受理**上达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1日指定北
京****事务所、四****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管理人。
上达公司不动产已经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网络方式公开拍卖成交,现
因不动产过户工作需要,管理人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公司所有的位于**市高新区中环大道南三段3号的不动产过户涉税
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具体比选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评估****公司所有的位于**市高新区中环大道南
三段3号的不动产过户涉税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具体
工****机关实际要求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报名机构应当具备出具本次涉税专项评估报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2.报名机构应当至少具有三个不动产过户涉税专项评估工作业绩。
3.报名机构应当承诺在2026年3月5日前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4.中选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机关的要求。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报名机构应当结合工作内容、工作
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情况进行一次性包干报价(含税费),管理人最终确
定报价最低的报名机构为中选机构。
四、费用支付
鉴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管理人在进行财产分配前不支付任何资产
评估费用,在进行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完毕。如中选机构未能按照本公告
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管理人有权拒绝支付评估费用。
五、报价文件
1.报名机构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评估资质证明、
涉税评估工作业绩证明、报价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明确
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权代理报名****公司所有的位于**市高新
区中环大道南三段3号的不动产过户涉税事项专项评估比选工作。
2.报名机构应当在2026年2月27日20时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
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为****@163.com。应当在2026年3月1
日17时前以密封形式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省**市高新区中环大道
南三段3号,收件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87****5066。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