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厂部分)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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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审批能批〔2026〕1号

****关于******处理厂****水厂部分)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处理厂****水厂部分)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该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
二、项目位于**市**区黄阁镇沙螺湾村环市大道北,**路以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主管改造及配水井建设,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多层旋流沉砂池、精细格栅、事故池、改良 A2O 生化池、二沉池、进水配水井、深度处理反硝化深床滤池、**度沉淀池、接触消毒池、综合泵房、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化车间、出水计量槽、附属配套建筑物(办公楼、仪表间、变配电间))、厂区道路、景观绿化、进厂管及尾水排放管等。设计污泥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
三、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74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1231.15万千瓦时,项目单位污水处理电耗为0.226千瓦时/立方米,项目单位污泥处理综合能耗为0.0543千克标准煤/千克干污泥。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5798.78吨,单位污水处理碳排放量0.0996吨二氧化碳/立方米,单位污泥处理碳排放量0.1511千克二氧化碳/千克干污泥。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应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节能监察部门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因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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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委员会、****改革局、 ****环境局**分局、****水务局、**供电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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