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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学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
素质拓展课程机构遴选公告
为更好地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个性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彰显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根据《****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素质拓展课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选机构必须已入驻**市**区课后服务平台。
二
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根据相关申请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向****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可参与遴选,遴选过程公平公正,****学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不以营利为目的。 坚持公益普惠,助力学生素质发展。
(四)动态评价原则。学校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反馈,定期对入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
遴选要求
(一)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管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有健全的师资队伍。****学校课后服务相匹配的师资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非遗传人等著名民间艺人(可适当放宽条件)。教师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
(三)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培训课程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所规定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范围;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课程内容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得提供使用境外课程。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信用状况良好,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五)具备安全保障能力。机构须制定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的课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工作。
四
申报材料
申请方需提交以下经公证的盖章材料
(一式一份,装订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1.课程开设申请书;
2.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明;
3.**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及区级课后服务平台入库截图;
4.相关人员身份及无犯罪证明(截至2026年3月1日);
5.师资团队专业资质文件(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等);
6.完整课程实施方案及既往服务案例。
(材料缺失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
遴选方法
****学校对培训机构投标材料进行资质审核,确定现场竞标的培训机构。
(二)参与现场竞标的培训机构对机构进行简单介绍,对课程情况进行讲解说明,可用PPT展示(2-5分钟)。
****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培训机构的课程方案进行讨论,确定遴选机构。
****学校与培训机构商议素质拓展课程服务具体要求,签订合同。
六
遴选流程
(一)资质审查
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3月4日13:00--14:00(逾期视作放弃遴选资格)
地点:****南区(**路大门入口)
联系人:张老师133****4132
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封存,原件遴选当日审核后返还。
(二)遴选时间:2026年3月4日14:00--17:00
(三)遴选地点:****南区五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张老师133****4132
****2026学年春季学期课后****领导小组对此次遴选事宜有最终解释权,具体活动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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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