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元通商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50台长安EV460新能源汽车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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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台**EV460新能源汽车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480.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6-02-03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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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150台**EV460新能源汽车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部分出租,详见《标的物清单》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车牌号 详见清单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详见清单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详见清单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详见清单 发动机号 详见清单
发动机型号 详见清单 燃料种类 详见清单
排量(升)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行驶公里数 详见清单 成新率
数量 150 所在地
现状分析 详见清单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市**区石祥路192号。此次转让为打包转让,转让标的皆具备网约车运输证,其中部分车辆已出租并作为网约车在营运中,详见《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5.本次转让标的车辆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强制报废。6.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未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风险;不存在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未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不存在借用、他人实际占有、留置、在途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没有履行的情况。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排量、整体新旧程度、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提交受让报名并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已经年审、是否存在保险过期、相关权属材料是否齐全、排放标准等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按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将视为违约。8.标的信息中车辆行驶公里数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里程表显示里程数,若与实地看样或提车时实际行驶公里数存在差异,转让方和浙交所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意向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情况且自愿接受车辆资产全部现状。9.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0.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并取得转让方审核通过并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取得证明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意向方报名时除提供主体文件外,还须提供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并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沈先生,155****3199。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商务中心1幢401-2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MA27U0772U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8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处置,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车辆交割手续。4.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车辆交割手续。受让方须在完成车辆交割手续(以书面手续为准)后方可提车过户,其中出租中的车辆需待转让方协商解除租约后方可办理过户。5.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6.如车辆在交割前有违章情况,车辆交割前的停车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及扣分等事项由转让方承担,交割后的停车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及扣分等事项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交割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如标的车辆交强险已到期,受让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转让标的的车辆年检如到期的,交割时的车辆年审、车辆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安检、环检)等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8.意向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9.车辆过户****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浙交所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10.过户事宜请意向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浙交所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2个周期,已**1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市**区石祥路192号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155****3199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2.特别事项约定.docx3.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4.实地勘察证明(必传)-车辆.doc5.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6.标的物清单-150台.xls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沈经理 电话 155****3199
传真 邮箱 ****@wzgroup.cn
地址 **省**市******商务中心1幢401-2室 网址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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