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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7幢1号车库转让 |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无产权证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其它 |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汽车库 | ||
| 实际用途 | 房屋坐落 |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7.43 |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 使用状态 | ||||
| 物业管理情况 | ||||
| 瑕疵情况 |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2.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3.本次竞价地上汽车库均属拆**置汽车库。实行与房屋使用年限一致原则(转让的仅为使用权,不办理产证)。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进行竞价,转让方、**产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维修。(如出现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不多退少补)。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对自己受让的车库之后权利行使期间的各种风险(如发生渗漏、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设施设备缺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维修。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6.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自挂牌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看样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倪同志,联系电话:0575-****0126。7.信息披露期期满后,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的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转让方指定地**市**区群贤路2855号(群贤路与鉴水路交叉口),先到A403室换取购车库发票,****服务中心签约室签订《绸缎小区梅园地上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若遇因政策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签约时间推迟的,合同签订时间另行约定)。8.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9.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市**区群贤路2069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7963Q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9.09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2.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转让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绸缎小区梅园地上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在内的相关文本。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4.受让方对上述车库已作充分完全的了解,受让方对车库的使用、处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日常使用时应****委员会选聘或转让方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管理规定,不得出租住人。5.该车库使用权转让后,受让方即获得车库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与其产权调换协议上所安置绸缎小区(梅园)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致,****政府规定执行。若今后涉及征收、征用、拆迁等事宜时其收益和风险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6.本次转让标的不办理不动产权证,不通水电,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改变其结构。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8.交付日前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转让方须在收到车库使用权转让款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该车库的相关手续交付给受让方。10.本次转让中车库资产实行“一资产一价格”,不以面积定价。无产权证的车库不支持贷款。11.本次竞价的绸缎小区梅园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仅针对**市**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业主开放。每户房屋仅能有一名业主代表参与竞买,且该业主代表须为**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房屋登记所有权人。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该车位转让仅针对**市**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业主开放,非**市**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业主不得参与竞买。(意向方为**市**区华舍街道绸缎小区梅园房屋登记所有权人,需提供本人绸缎小区梅园房屋产权证)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4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13个周期,已**13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看样时间为自挂牌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看样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倪同志,联系电话:0575-****0126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绸缎小区梅园地上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标的清单(**绸缎小区梅园7幢1号车库).xls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胡先生 | 电话 | 0575-****1163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凌玲 | 电话 | 0575-****7871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群贤路2855****集团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