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技改项目

审批
重庆-重庆-长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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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5MA60L4Y0X6刘连伟
刘丹**市**区
**市**区晏家街道化北四路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3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技改项目****
2021版本:(47--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市**区 晏家街道化北四路6号
经度:106.97465 纬度: 29.84497****环境局
2024-11-07
渝(市)环准〔2024〕66号****0115MA60L4Y0X6001P
500
40****
****0115MA60L4Y0X6**环科源****公司
****0105MA5U5P5431******公司,******公司
****0108MAABQ3C95P,****0112MA6818CJ4C2025-01-10
2025-02-202026-01-23
2026-01-252026-02-28
https://www.****.com/content/10561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规模为3万吨/年处理规模变更为3.28万吨/年
(1)原计划的停产检修时间大大缩短,由60天缩短为30天,建设单位拟计划增加生产时间28天。将原有工作制度由现有的300d/a(7200h/a)增加至328d/a(7872h/a),在危废处置速率不变的前提下,仅**生产时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采用焚烧处置主要采用焚烧处置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回转窑+二燃室焚烧尾气 采用“SNCR+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预冷器+两级喷淋塔+湿电除雾+烟气再热”处理后经 50m 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处理能力4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2m。 (2)1#、2#暂存库废气 车间负压收集,采用2套“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m高2#排气筒(内径2.4m)排放,每套装置处理规模均为90000m3/h。。 (3)料坑废气、破碎废气 正常工况下:料坑包括破碎料坑和炉前混料坑,为地下式,破碎机紧邻破碎料坑及混料坑布置,均位于焚烧系统前端建构筑物内,房间密闭且保持负压,破碎废气及料坑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作为新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非正常工况下:即停炉检修情况下,料坑废气和破碎废气通过切换阀统一收集进入1#、2#暂存库两套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两套废气处理系统合计处理能力为180000m3/h,采用变频风机控制。 (4)3#暂存库废气 3#暂存库密闭设置,设置1套“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5000m3/h),暂存废气经处理后引入1#、2#暂存库现有的2#排气筒(高21m,内径2.4m)合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汽浮+氧化+澄清”工艺预处理(处理能力为 50m3/d)后回用于焚烧系统急冷塔,不外排。焚烧车间烟气洗涤废水加碱预处理后部分直接回用于一级洗涤塔作补水,部分加阻垢剂后回喷急冷塔,不外排。 危废暂存库贮存废气碱洗废水酸碱中和****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急冷塔,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水进入焚烧炉出渣机作补水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表1的规定(COD执行60mg/L),其中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70mg/L)后排入长江。废气:(1)回转窑+二燃室焚烧尾气 采用“SNCR+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预冷器+两级喷淋塔+湿电除雾+烟气再热”处理后经 50m 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处理能力4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2m。 (2)1#、2#暂存库废气 车间负压收集,采用2套“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m高2#排气筒(内径2.4m)排放,每套装置处理规模均为90000m3/h。。 (3)料坑废气、破碎废气 正常工况下:料坑包括破碎料坑和炉前混料坑,为地下式,破碎机紧邻破碎料坑及混料坑布置,均位于焚烧系统前端建构筑物内,房间密闭且保持负压,破碎废气及料坑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作为新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非正常工况下:即停炉检修情况下,料坑废气和破碎废气通过切换阀统一收集进入1#、2#暂存库两套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两套废气处理系统合计处理能力为180000m3/h,采用变频风机控制。 (4)3#暂存库废气 3#暂存库密闭设置,设置1套“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5000m3/h),暂存废气经处理后引入1#、2#暂存库现有的2#排气筒(高21m,内径2.4m)合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汽浮+氧化+澄清”工艺预处理(处理能力为 50m3/d)后回用于焚烧系统急冷塔,不外排。焚烧车间烟气洗涤废水加碱预处理后部分直接回用于一级洗涤塔作补水,部分加阻垢剂后回喷急冷塔,不外排。 危废暂存库贮存废气碱洗废水酸碱中和****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急冷塔,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水进入焚烧炉出渣机作补水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表1的规定(COD执行60mg/L),其中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70mg/L)后排入长江。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焚烧单元配套设施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的噪声源,均设计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重点在动力设备上进行了降噪隔声处理,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设备噪声值能降低10-25dB,控制在75dB及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固废:根据环评文件、重大变动界定申请材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烧残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活性碳、化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吸附棉等,经收集后直接进入项目危废暂存库,其中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活性碳、化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吸附棉由企业自行焚烧处置。焚烧残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委托**台泥****公司、**格润****公司、******公司处置。 危废项目危废暂存库房防腐防渗措施完善,能够有效防止二次污染,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焚烧单元配套设施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的噪声源,均设计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重点在动力设备上进行了降噪隔声处理,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设备噪声值能降低10-25dB,控制在75dB及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固废:根据环评文件、重大变动界定申请材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烧残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活性碳、化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吸附棉等,经收集后直接进入项目危废暂存库,其中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活性碳、化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吸附棉由企业自行焚烧处置。焚烧残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委托**台泥****公司、**格润****公司、******公司处置。 危废项目危废暂存库房防腐防渗措施完善,能够有效防止二次污染,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120.321 0 0 0 0
0 0 4.2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28.3545 0 0 0 0 /
0 0 90.9791 0 0 0 0 /
0 0 8.208 0 0 0 0 /
0 0 84.9931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生产污水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为7.4~7.5,其他污染物浓度值分别为:氨氮10.9-12mg/L、化学需氧量195-218mg/L、悬浮物5-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1.4-97.4mg/L、总氰化物、总汞、总铜、总锌、总铅、总镉、六价铬、总镍、总砷等因子均未检出。 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余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雨水排放口pH值为7.4,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mg/L、氨氮0.73mg/L,均满足《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25)》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炉尾气处理设施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回转窑+二燃室焚烧尾气 采用“SNCR+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预冷器+两级喷淋塔+湿电除雾+烟气再热”处理后经 50m 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处理能力4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2m。 验收监测期间,危废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1小时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3kg/h;二氧化硫1小时均值未检出,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2.8mg/m3;氮氧化物1小时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95.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98kg/h;氯化氢1小时均值未检出,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0.9mg/m3;一氧化碳1小时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5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29kg/h;氟化氢1小时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0.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1×10-2kg/h;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镉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6×1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13×10-7kg/h;砷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9×1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8×10-3kg/h;铅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31×1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7×10-4kg/h;铬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92×1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44×10-4kg/h;锑、锡、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Sn+Co+Cu+Mn+Ni计)最大排放浓度为5.15×1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10-3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3ngTEQ/Nm3。各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1#、2#.3#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3#暂存库密闭设置,设置1套“碱液喷淋塔+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5000m3/h),暂存废气经处理后引入1#、2#暂存库现有的2#排气筒(高21m,内径2.4m)合并排放。 危废贮存库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17kg/h,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焚烧单元配套设施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的噪声源,均设计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重点在动力设备上进行了降噪隔声处理,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设备噪声值能降低10-25dB,控制在75dB及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C1、C2、C3、C4的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3dB、59dB、58dB、52dB,夜间最大值分别为49dB、53dB、52dB、49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对厂区现有焚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站、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单元的维护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焚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站、事故池等区域均已做到重大防渗,同时对地下水开展监测,其监测结果满足相关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实施后,焚烧底渣、废铁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废滤袋、循环水池沉渣、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吸附棉及消防沙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5818.76吨/年,其中焚烧底渣、废铁渣、飞灰、废耐火材料产生量合计约5232.37吨/年,交其他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危险废物送厂内回转窑焚烧炉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已按照环评落实相关措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增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烟雾感应器及自动消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及“以新带老”措施。厂区建有1224立方米事故池1座和554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雨水管设置有雨污切换阀;项目所在片区建有13000立方米事故池,晏家河建有事故闸坝;全厂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在废水总排口增设在线监测因子;定期开展废水和雨水(增设重点重金属等监测因子)、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加强设施监管,防止非正常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局进行备案;新增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烟雾感应器及自动消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依托厂区已建成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依托厂区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生活废水、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风险依托厂区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生活废水、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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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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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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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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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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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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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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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