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县玉许乡热西村灌溉水渠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本项目为水利工程类项目,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玉许乡热西村灌溉水渠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县玉许乡热西村;
3.项目概况:**渠道、分水口、盖板涵及农桥等水利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以工代赈相关政策要求;
4.建设工期:5 个月(冬季因施工条件受限,工期相应顺延)。
二、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覆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理,重点监督村民自建施工环节的工艺合规性、工程质量管控及劳务报酬足额发放落实情况,保障以工代赈政策落地见效;
2.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如渠道砼浇筑、基础挖填方、分水口及农桥施工等)实施旁站监理,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规范做好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程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政策要求,督促项目理事会规范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足额及时支付农牧民务工工资,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及环保管控相关工作;
4.做好参建各方的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技术争议及合同纠纷,按要求编制、归档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全套监理资料;
5.参与工程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客观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回访及问题整改闭环监督工作。
三、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本项目监理工作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水利行业管理规定,参选单位及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联合体参选,严禁资质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1.基本要求:参选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条件,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参选单位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取得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近3年在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水利工程监理质量事故记录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人员配置要求:所有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能全程驻场开展监理工作;参选单位须提供拟派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需清晰显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时段等关键信息)。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水利灌溉渠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者优先。
(2)现场监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相关监理执业资格)和1名监****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经水利监理业务专业培训合格)。
4.场地及设备要求:参选单位须在**自治区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能在项目所在地及时设立规范的现场监理办公点;并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办公设施及交通工具。
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近3年财务****公司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公司成立时间及实际经营期限);审计报告须为****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若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须附书面说明解释强调事项内容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完整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统一胶装后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显著位置标注 “**县玉许乡热西村灌溉水渠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公开选取+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不齐、未按要求胶装或未密封的,视为报名无效:
1.监理单位参选申请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报名,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期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相关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3年完成的同类水利工程(如:小型农田水利、灌溉渠道改造等)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含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业绩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及监理工作内容);
6.监理服务方案(内容须包含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流程、关键工序监理措施、以工代赈工作监督要点、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理措施、资料归档管理办法等);
7.监理费用报价单(本项目监理费概算6.99万元,参选报价不得高于该金额,报价须明确费用构成及包干范围,报价须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书须包含水利建设市场、政府采购领域近3年无不良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名单,经营活动中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不挂靠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监理业务等内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4 日,每日上午 9:30-13:00、下午 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王学军,156****0807;
4.报名资料须现场提交,逾期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监理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完毕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缺陷责任期按水利工程相关规范执行);
2.监理费用: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为6.99万元,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该金额;监理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制,包含监理人员工资、社保、现场办公、检测、交通、住宿、资料编制归档、缺陷责任期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地形、施工条件等情况,勘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中选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正式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并立即组织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3.中选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及水利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若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管不力、安全生产监理失职等情形,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没收相关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中选单位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本次公开选取不收取报名费,参选单位参与本次参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编制、现场勘查、交通住宿等)均由自身承担;
5.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参与本单位后续所有项目采购活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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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