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名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绿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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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4MAEBAQA87U陈白鸽
赵楠****园区
****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皓月大路12666号(现**市佳****公司院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园区 ****园区
经度:125.131667 纬度: 43.890000****环境局
2025-07-07
长环建(表)〔2025〕11号****
2025-09-10200
39****
****0184MAEBAQA87U**省中孚****公司
****0107MA17HX0H7B**省中孚****公司
****0107MA17HX0H7B2025-11-01
2026-01-272026-02-28
https://www.ep-home.cn/thread-32077-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皓月大路 12666号,租赁**市佳****公司现有2号厂 房及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7473.7平方米,建筑面积 6642.12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项目为**项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 建成后报废机动车年拆解量15000辆,其中:小型车10000 辆、大中型车2000辆,新能源车3000辆(包括混动力车1500辆、纯电动车1500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仅涉及到机动车辆的初拆解,拆解产物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破碎和回收再造。主要流程为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废气、废水及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水、噪声等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精拆、等离子切割、液压剪切、打包压块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设备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废油液抽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厂区周界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三)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分别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西****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新凯河。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厂区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制冷剂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废,送至相应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 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五日生化需氧量(吨/年) 石油类(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硫酸雾(吨/年) 铅及其化合物(吨/年)
0 0.1089 0 0 0 0.109 0.109
0 0.332 0 0 0 0.332 0.332
0 0.008 0 0 0 0.008 0.00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63 0 0 0 0.063 0.063
0 0.038 0 0 0 0.038 0.038
0 0.007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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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916 0 0 0 0.092 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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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设污水池,主要用来收集、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建设容积为20m3(5m*2m*2m)。池体底部、四周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建设容积为75m3(5m*5m*3m),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初期雨水。池体底部、四周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建设污水池,主要用来收集、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建设容积为20m3(5m*2m*2m)。池体底部、四周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建设容积为75m3(5m*5m*3m),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初期雨水。池体底部、四周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达标,与环评一致。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①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在预处理区设置集气罩,收集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排放。 ②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在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上方分别加装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由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 ③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油液暂存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非正常状况下,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的废电池破损,电解液泄漏会产生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由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防酸滤铅网(处理效率80%)+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80%)+15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排放。 精拆、等离子切割、液压剪切、打包压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废油液抽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厂区周界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在预处理区设置集气罩,收集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排放,厂区周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在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上方分别加装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由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厂区周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油液暂存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非正常状况下,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的废电池破损,电解液泄漏会产生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由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防酸滤铅网(处理效率80%)+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80%)+15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排放,厂区周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达标,满足标准要求,与环评一致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车间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采取了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等减震措施。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厂区除绿化区域外,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汽车拆解区(包含预处理区、安全气囊引爆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含铅酸蓄电池贮存区)、传统燃料机动车区、电动汽车区、动力蓄电池贮存区、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污水池。汽车拆解区、危废暂存库四周设置防腐沟,地面及四侧墙裙铺设一层2mm厚的**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度聚乙烯材料具有良好的耐酸、耐腐蚀、防渗效果,渗透系数≤10-10cm/s,在聚乙烯层上铺设一层10cm后的耐酸混凝土层,最后涂刷2mm厚环氧树脂;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如有冲洗废水应纳入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拆解区及贮存区应采取防油渗措施,按照GB 50037的要求在防渗地面上涂刷有耐磨性能的防油渗涂料;动力蓄电池拆卸及其贮存区应满足HJ 1186中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措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初期雨水池、污水池、事故应急池参照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地磅间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7cm/s、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回用件贮存区采取不低于15cm厚基础混凝土层+防油渗隔离层。 ③简单防渗区:厂内其他除绿化外以外的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可满足简单防渗区要求。 ①重点防渗区:汽车拆解区(包含预处理区、安全气囊引爆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含铅酸蓄电池贮存区)、传统燃料机动车区、电动汽车区、动力蓄电池贮存区、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污水池。汽车拆解区、危废暂存库四周设置防腐沟,地面及四侧墙裙铺设一层2mm厚的**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度聚乙烯材料具有良好的耐酸、耐腐蚀、防渗效果,渗透系数≤10-10cm/s,在聚乙烯层上铺设一层10cm后的耐酸混凝土层,最后涂刷2mm厚环氧树脂;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如有冲洗废水应纳入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拆解区及贮存区应采取防油渗措施,按照GB 50037的要求在防渗地面上涂刷有耐磨性能的防油渗涂料;动力蓄电池拆卸及其贮存区应满足HJ 1186中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措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初期雨水池、污水池、事故应急池参照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地磅间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7cm/s、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回用件贮存区采取不低于15cm厚基础混凝土层+防油渗隔离层。 ③简单防渗区:厂内其他除绿化外以外的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可满足简单防渗区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一般工业废物: 废制冷剂采用密闭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蓄电池贮存区内,定期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废弃电器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处置;废安全气囊(引爆后)、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及轻质物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不可利用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风窗玻璃清洗液、防冻液和动力电池冷却液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汽油、柴油、发动机机油、液压油、润滑油、机油过滤器等)、废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含汞废物、废铅酸蓄电池、浮油、浮渣和油泥、废活性炭、废防酸滤铅网、发生铅蓄电池破损时产生的铅尘及沾染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①一般工业废物: 废制冷剂采用密闭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蓄电池贮存区内,定期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废弃电器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处置;废安全气囊(引爆后)、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及轻质物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不可利用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风窗玻璃清洗液、防冻液和动力电池冷却液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汽油、柴油、发动机机油、液压油、润滑油、机油过滤器等)、废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含汞废物、废铅酸蓄电池、浮油、浮渣和油泥、废活性炭、废防酸滤铅网、发生铅蓄电池破损时产生的铅尘及沾染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低于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低于200mm。大型拆解设备承重区域的硬化标准参照设备工艺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拆解区应有防漏、截流和清污措施。 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 在厂区建设一座事故应急池及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能够防止事故泄漏或消防废水、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公司进行,并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低于150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低于200mm。大型拆解设备承重区域的硬化标准参照设备工艺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拆解区应有防漏、截流和清污措施。 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 在厂区建设一座事故应急池及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能够防止事故泄漏或消防废水、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公司进行,并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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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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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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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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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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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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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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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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