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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2MAE8D3WHE7 | 建设单位法人:牛迪 |
| 牛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文开大街与文立路交汇处以南 |
|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文开大街与文立路交汇处以南 |
| 经度:125.554****111111 纬度: 43.665********11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6 |
| 长环建(表)〔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2MAE8D3WH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中孚****公司 |
| ****0107MA17HX0H7B | 验收监测单位:**省中孚****公司 |
| ****0107MA17HX0H7B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2076-1-1.html |
| 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文开大街与文立路交汇处以南,租****包装厂院内4号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26.86平方米,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报废汽车10000辆,其中小型车5000辆,大中 型车3000辆,新能源车2000辆(混动型车和纯电动车各1000 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仅涉及到机动车辆的初拆解,拆解产物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破碎和回收再造。主要流程为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机动车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废气、废水及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水、噪声等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拆解车间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危废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负压收集、破损铅蓄电池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过滤处理, 一并经车间外一套袋式除尘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厂区周界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厂区地面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分别经“隔油+絮凝沉淀”工艺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Ⅱ类标准要求。 (五)厂区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机油滤清器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制冷剂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废,送至相应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 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本项目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212 | 0 | 0 | 0 | 0.221 | 0.221 | |
| 0 | 0.6882 | 0 | 0 | 0 | 0.688 | 0.688 | |
| 0 | 0.0072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99 | 0 | 0 | 0 | 0.08 | 0.08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535 | 0 | 0 | 0 | 0.053 | 0.053 | / |
| 0 | 0.0021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 1 | 建设废水收集池,用来收集生产废水,容积20m3,池底及池壁进行防渗处理。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用来收集初期雨水,容积40m3,池底及池壁进行防渗处理。企业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建设废水收集池,用来收集生产废水,容积20m3,池底及池壁进行防渗处理。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用来收集初期雨水,容积40m3,池底及池壁进行防渗处理。企业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 | 达标,与环评一致。 |
| 1 | 本项目对拆解液采用专用容器回收贮存,抽排挥发性油液时产生的挥发性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吸收拆解区域内的挥发性气体,未被吸收的挥发性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进行收集;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负压收集;以上各废气分别收集后经车间外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损铅蓄电池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同经车间外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拆解车间、危废间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厂区周界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对拆解液采用专用容器回收贮存,抽排挥发性油液时产生的挥发性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吸收拆解区域内的挥发性气体,未被吸收的挥发性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进行收集;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负压收集;以上各废气分别收集后经车间外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损铅蓄电池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同经车间外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车间、危废间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厂区周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满足标准要求,与环评一致 |
| 1 | 采用车间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采取了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等减震措施。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其中报废车辆拆解车间(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动力蓄电池拆卸及贮存库等)、初期雨水池、废水池、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未拆解汽车存放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等为简单防渗区。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其中报废车辆拆解车间(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动力蓄电池拆卸及贮存库等)、初期雨水池、废水池、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未拆解汽车存放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等为简单防渗区。 |
| 1 |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按不同危险废物划分不同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地面采取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废旧汽车拆解后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收集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车间内设置用于一般固废的存放区,位于拆解车间内部,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定期外售,其它不可利用物定期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收集箱若干,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按不同危险废物划分不同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地面采取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废旧汽车拆解后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收集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车间内设置用于一般固废的存放区,位于拆解车间内部,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定期外售,其它不可利用物定期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收集箱若干,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
| 1 | 事故状态下,将污染物控制在储存区,随后导入厂区事故应急池,逐步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在厂区南侧建设一座80m3的应急事故池,能够防止事故泄漏或消防废水、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 事故状态下,将污染物控制在储存区,随后导入厂区事故应急池,逐步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在厂区南侧建设一座80m3的应急事故池,能够防止事故泄漏或消防废水、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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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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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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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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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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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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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