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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现将《4.0智能工厂实木贴皮家居生产线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年产1.7万吨水晶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现将《年产1.7万吨水晶制品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7万吨水晶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经一路1012号;
建设内容:****;
****投资建设的年产1.7万吨水晶制品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经一路1012号,总投资8000万元,购置退火炉、压机、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可达到年产水晶玻璃制品5500吨。本项目为阶段性建设,现阶段仅建设一期相关内容,二期现阶段未建设。①电熔窑炉数量减少(3台减少为1台);②一期的退火炉能耗发生变化(减少),退火炉环评设置2台烧天然气,实际为一台用电,一台烧天然气,退火炉合并为一个排气筒排放);③压机、抛光机数量发生变化(减少)④现阶段无深加工工序;⑤包装工序无包装机,为人工包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78****7525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