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同意110****电站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在中济线天然气管道
保护范围内施工批复的公示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我部作出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如下。
一、批复部门、文件名称及文号
****经济发展部《关于同意110****电站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在中济线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的批复》(济起管经发字〔2025〕36号)。
二、批复施工项目基本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652X)
施工项目名称:110****电站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涉及长输天然气管道:中国****公司****公司所辖中济线天然气管道。
施工范围:110****电站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在中济线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
三、批复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准予在管道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于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并安排作业人员接受其安全培训;施工全程须有管道企业专人现场监护,严禁无监护作业;严格按批准方案施工,设置管道标识、警示牌及5米宽控制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对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四、重要提示
本批复仅对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许可事项作出决定,不免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其他法定责任。施工活动不得危害管道安全,施工活动如因未遵守本批复要求、施工方案或管道企业指导等原因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批复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特此公示。
****
经济发展部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