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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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2-28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0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0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2-27 17:3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2-27 17:3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及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出以下答疑澄清及更正:

问题1: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第24页 10.11第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否决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点暗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不适用。”

请问以上描述是否为此条在此项目不适用

请招标方明确。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规定,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否决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点暗标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不适用。

问题2: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第133页 5. 消防配套:厂房及场区消防设施配置齐全,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及GB 50030-2013要求,完成消防专项验收及备案手续。”

请问客户厂区是否有完善验收合格的消防控制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控制报警系统等)

请招标方明确。

答复:无消防控制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控制报警系统等)。但附近15米内、25米内各有1个消防栓;10米内有一根主水管道经过,如有必要可再安装消防栓。

问题3:**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试运行版)第八条 第8页 投标人对技术标内容应按照暗标的要求进行编写,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将被否决投标。

请招标方明确技术投标文件是否可以出现投标人名称。

答复:同问题1。

问题4:鼓风炉富氧熔炼改造项目配套制氧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第21页 10.3. 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交易系统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将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第68页 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上述两条评标方式有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请招标方明确。

答复:两条评标方式不存在矛盾。

“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交易系统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将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规定的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综合评估法2规定的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2,因此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适用本项目。

问题5:请客户提供装置界区内详勘资料。

答复:详勘资料需要中标单位出具设计,并同步提供工勘任务书后,再由招标方进行工勘、出具报告。

问题6:1:请提供项目地址地勘资料。 2:招标文件P20原文:最高投标限价中:电力设施费用200万元。 问题:电力设施费用是否仅含由招标方提供6KV电源(距制氧站拟建地约400m),其它用电设备设施(含高低压电缆、变压器等)。是否还包含其他电力设施费用 3:招标文件P126原文:二期建设任务:(2)与一期制氧装置整合,实现两套装置互用。 问题:两套是仅为互为备用关系,还是也需要同时运行

答复:1.地勘资料需要中标单位出具设计,并同步提供工勘任务书后,再由招标方进行工勘、出具报告。

2.招标方仅提供高压电源,中标方需提供包含电缆、变压器、控制柜、开关屏等,还包括照明、暖通等与制氧站相关联的所有电力设备设施。

3.两套互为备用关系,且需要同时运行。

问题7:装置分两期建设,二期建设预计在一期建设后多久进行。

答复:本项目二期建设启动时间,将根据一期项目投产运行效果、生产组织及项目整体资金落实情况综合确定,初步规划为一期项目稳定运行 0.5–2年 后启动相关筹备工作,具体时间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项目中标后在合同中将会对因二期建设时间的不确定性造成材料、人工等价格因素等方面进行约定。

问题8:“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中的建设内容中涵盖的“总图工程”,请明确总图工程的范围。是否为招标方提供全厂总图,投标方完善制氧站部分

答复:本项目“总图工程”范围为制氧站专属区域的总平面深化设计及相关配套内容,具体分工如下:

①我方提供全厂总平面基础图纸(含厂区边界、现有建构筑物、公辅系统接口位置等基础条件);

②投标方负责制氧站区域的总图细化设计,包括站内设备精准定位、工艺管线走向规划、竖向标高设计、消防通道及操作场地布置、与厂区公辅系统的衔接设计等,最终成果需经我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问题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4 偏差”中描述的“偏差范围:是指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这里除了第五章内容其他部分能否偏离其他条款例如合同条款、付款方式等,是否可以偏离

答复: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

问题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 最高投标限价”中(1)电力设施费用200万包括哪些内容,是否为制氧系统所需电气柜土建相关的照明等是否包含在这部分(2)“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总价报价,结算按最终财政(审计)部门预算评审文件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人完成合同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实再乘以中标人报价浮动率”。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哪些范围,是否土建施工费用和设备安装施工费用都包含在内厂房配套设备应该包含在设备费用中还是土建施工费用中,例如行车、通风、照明、门窗、消防、消音等设备。

答复:(1)本项目“电力设施费用200万”,包含制氧系统配套的全部电力工程。招标人仅提供高压接入点,中标人需负责完成从高压接入点至制氧站所有受电、配电设备及末端回路的全部工作。具体涵盖:高低压电缆(含敷设、架设)、变压器成套装置、高低压配电柜/控制柜、软启动/变频装置、接地防雷系统,以及制氧站关联区域的照明、动力配电等电力设施。

厂房本体及办公生活区域的照明、插座、应急照明等公共电气工程,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范畴,不包含在本电力设施费用内。

(2)费用划分原则: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范围: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土建施工费用,范围包含制氧站厂房的基础、设备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墙体、地面、门窗、照明、建筑装饰等土建工程内容。

②设备安装工程费范围:

范围包含制氧站工艺设备、行车、消防系统(含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音降噪设施、通风空调(暖通)等设备及相关安装费用。

问题11:“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中建设任务中提及的“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运维服务”,请明确此处运维的含义和工作范围。

答复:(1)人员培训

投标方需提供理论+实操的全流程培训,覆盖我方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确保参训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启停、日常操作、参数调整、常见故障排查。

(2)质保期内运维服务含义及范围

本条款所述“运维”,指质保期内的免费技术支持与故障维修服务,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①定期巡检:质保期内每季度至少1次上门巡检,记录设备运行参数,排查潜在故障;

②故障维修:接到我方故障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派员到场处理、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零部件;

③技术支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解决设备运行中的操作问题;

④不包含范围:质保期内的耗材更换(如滤芯、润滑油、密封圈等易损件)费用,由我方承担,投标方可提供优惠供应服务。

问题12:“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工程范围划分中“工程设计双方责任的表格中“设计条件”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负责。设计条件一般由招标方提供,如果此处也需要投标方负责,请明确投标方应负责的内容。

答复:本项目设计条件由双方共同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①我方负责提供的基础设计条件:全厂总平面图纸、厂区地质勘察报告、供电/供水/排水等公辅系统接口参数、气象数据、环保及安全相关规范要求、项目用地红线及规划限制条件;

②投标方负责补充的设计条件:根据自身设备选型确定的设备外形尺寸、基础荷载参数、工艺介质参数、设备运行能耗指标;制氧站工艺流程图、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深化设计;制氧站区域与厂区公辅系统的接口匹配性校核及参数细化;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安全的特殊设计要求(如设备减震、防爆、降噪等)。

问题13:“第五章 供货要求 六、主要设备、部件配置要求“中“6.3 备品备件” 中前面提及投标方需提供1年备品备件清单,后又提及供方需提供需方满足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考虑本装置要求质保3年,要求的备品备件清单是否就是3年使用的清单还是需要在供货范围中包含3年所需要备件 另外,因为本项目装置分两期建设,备品备件是否也同样分两期供货

答复:①备品备件周期及供货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投标方需提供满足3年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清单,其中1年用量的备品备件随一期设备同步供货;剩余2年用量的备品备件,根据我方要求,可在一期设备投产后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②分期供货要求:因项目分两期建设,备品备件需与两期设备供货同步配套,一期供货一期设备的备品备件,二期供货二期设备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清单需按一期、二期分别单列。

问题14:“第五章 供货要求 八、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中“(4)单位氧气电耗计算制氧单耗:72小时测试时间段的鼓风机和真空泵电耗/48小时累计的纯氧产量制氧+压氧单耗:72小时测试时间段的高压电耗/72小时累计的纯氧产量”此处描述请明确制氧单耗包括范围,是否包括公辅部分电耗。本项目没有压氧电耗,并且描述中48小时是否应该修改为72小时

答复:1、制氧单耗包含范围:制氧单耗计算公式中,鼓风机和真空泵等核心制氧设备电耗为制氧核心工艺电耗,含公辅部分电耗(如循环水系统、仪电等公辅设施电耗)。不含照明、暖通电耗。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八、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中“(4)单位氧气电耗计算制氧单耗:72小时测试时间段的鼓风机和真空泵电耗/48小时累计的纯氧产量制氧+压氧单耗:72小时测试时间段的高压电耗/72小时累计的纯氧产量”现修改为“(4)单位氧气电耗计算制氧单耗:72小时测试时间段的鼓风机、真空泵、循环水、仪电和公辅等电耗/72小时累计的纯氧产量”。

问题15:“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制氧单位电耗要求有两种描述,≤0.34 kW.H/Nm3(100%纯氧)和≤0.34±0.01 kW.H/Nm3(100%纯氧)。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本项目制氧单位电耗考核指标以≤0.34 kW﹒H/Nm3(100%纯氧)为准,原招标文件中“≤0.34 kW.H/Nm3”现修改为:“≤0.34 kW﹒H/Nm3,“≤0.34±0.01 kW.H/Nm3”修改为:“≤0.34 kW﹒H/Nm3”。

问题16:预备费80万最后是否支付

答复:预备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是否支付预备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问题17: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是什么费用

答复: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详见《****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的,以本次答疑澄清及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址:**县官庄镇沃溪村

联系人:邝江华

电话:135****117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书院路9****中心B3栋18楼1801室

项目负责人:杨保鑫

电话:173****8827

行政监督部门:****信息化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59****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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