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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2 | |
| **** | 生成日期:2026-03-02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键词: | ||
【审批公告】**市****关于2026年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391,地址:**市**县晋熙镇法华路227号,邮编:246400
四、2026年2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关于《太****公司年产100万件竹制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太环建函〔202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