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项目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市无线电频谱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无线电信号的监测、识别、测向及管制水平,有效防范和查处非法无线电信号干扰,保障航空、船舶、公共通信等重点领域无线电安全,我单位拟开展2026年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项目。现特向你单位发出询价,邀请你单位参与报价,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相关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在**市建设2套新一代智能化数字信号监测及管制系统,建设满足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关于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智能化监测及管制系统指标和功能要求。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核心需求。本项目采购设备需符合项目符合《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采用最新版本的设备操作服务封装,能够接入**省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提高日常监测、干扰查处、重大活动保障技术支撑水平,加强区域无线电监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区域的监测能力,更好地掌握地区电磁频谱态势,优化配置频率**,服务经济发展。本次建设的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应具备的功能详见附件1。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四)技术指标要求和评审标准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厅、****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要求,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三)特定资格要求。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资质,拥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所提供设备需符合国家无线电监测设备相关标准。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供应商需按照本询价函要求,报价需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费用(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服务、人工、材料、税费、质保等一切费用),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二)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报价或更改报价内容。
(三)报价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骑缝章):
⑴报价函及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明确各项设备单价、总价及费用构成);
⑵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
⑷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⑸项目实施方案(含技术方案、服务方案、履约计划等);
⑹质保承诺、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提交时间:2026年3月5日16时(**时间)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提交地点:**省**市**区星岩二路112****信息化局5楼无线电管理与民爆监管****办公室)。
(三)提交方式: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
本次采购不收取供应商任何报名费用。
五、评审方式
询价单位****,对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报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价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询价需求履行义务,否则询价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三)质保要求:各项目质保期需符合行业标准及询价需求,质保期内,供应商需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技术支持等服务。
(四)本询价函未尽事宜,由询价单位与供应商协商解决,询价单位拥有本询价函的最终解释权。
(五)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日前,向询价单位咨询项目相关细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展华
联系电话:0766-****039
地址:**省**市**区星岩二路112****信息化局5楼无线电管理与民爆监管****办公室)
附件:1.2026年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项目功能和技术指标
2.评审原则与评审细则
****监测站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2026年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项目功能和技术指标
一、建设的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监测功能
(1)具备频谱快速扫描功能,扫描速度≥40GHz/s(25kHz步进)。
(2)具备频谱模板扫频功能,能够生成扫描模板。具备对超出设置门限的信号自动发现、跳转并解析、判断该信号是否为考试作弊信号的能力。
(3)具备对调频(FM)、二进制数字频率调制(2FSK)或LORA技术的考试作弊信号解调功能,信号分类见下表。
| 调制方式/通信技术 |
信号主要参数 |
| FM |
带宽:12.5kHz,25kHz |
| 2FSK |
(1)典型信号:云5,带宽:12.5kHz (2)典型信号:TK F3,带宽:25kHz (3)典型信号:RS2009,带宽:50kHz (4)典型信号:Sunlips,带宽:60kHz |
| LORA |
(1)典型信号:云6,带宽:62.5kHz (2)典型信号:TK F6,带宽:62.5kHz (3)典型信号:TK F10,带宽:62.5kHz (4)典型信号:TK F6+,带宽:62.5kHz (5)典型信号:云8,带宽:250kHz (6)典型信号:XSERVER2,带宽:125kHz |
注:应覆盖表中的所有信号类型,随着新型考试作弊信号的出现,应支持解析功能扩展。
(4)具备对信号内容解析能力,依目标信号类型,能够实时获****中心频率、信号强度、信号类型、调制方式、信道ID号、用户ID,以及解调的语音或文字内容等。
(5)具备单频测量功能,可显示指定频率的频谱图和瀑布图。
(6)具备频谱、相位正交调制信号(IQ)数据存储功能。
(7)具备作弊信号数据存储及回放功能,可导出作弊信号数据,自动生成整个考试保障全过程的监测报告。
(二)管制功能
(1)具备压制考试作弊信号的功能。发射压制信号后,使接收设备无法正常接收作弊内容。
(2)具备作弊内容擦除功能。能够对考试作弊信号内容进行擦除,发送警示内容进行管制(警示内容可自定义),且不对其他正常使用的无线电信号产生干扰。
(3)具备单次压制和循环压制功能,用户可自定义单个频点压制时间或多频点循环压制总时间。
(4)具备人工管制和自动管制功能。人工管制可手动设置参数和启停管制,自动管制可根据自动识别作弊信号内容自动设置参数和启停管制。
(5)具备对数字对讲机DMR/DPMR/NXDN/PDT语音警示功能
(6)该设施同样适用于各类重大活动保障对对讲机等通信设备的无线电管制。
二、拟建设建设的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指标:
1、监测技术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监测频率范围 |
30-6000MHz |
| 捕获时间 |
≤3s |
| 解调灵敏度 |
≤-100dBm(30-6000MHz,RBW@25kHz) |
| 监测灵敏度 |
≤-110dBm(30-6000MHz,RBW@25kHz) |
| 扫描速度(25kHz步进) |
≥40GHz/s |
| 中频带宽 |
≥40MHz |
| 频率容限 |
≤±1×10- |
| 噪声系数 |
≤15dB |
| 二阶截断点 |
≥40dBm |
| 三阶截断点 |
≥10dBm |
2、管制技术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频率范围 |
137-1500MHz |
| 功率精度 |
±1.5dB |
| 杂散发射 |
≤-36dBm(137MHz-1GHz,RBW@100kHz) ≤-30dBm(1GHz-1.5GHz,RBW@1MHz) |
| 发射模式下传导杂散抑制比 |
≥40dB(137MHz-1GHz,测量分辨率带宽100kHz) ≥45dB(1GHz-1.5GHz,测量分辨率带宽1MHz) |
| 二次谐波抑制 |
≥30dBc(单载波标称发射功率下) |
| 频率容限 |
≤±2×10 |
| 可覆盖信号类型(含带宽) |
覆盖常见考试作弊信号,详细内容参考附(件)1 |
| 反制方式 |
单频点/多频点切换 |
| 反制响应时间 |
≤3s(达到设定功率输出状态) |
| 扩展升级能力 |
反制信号类型应具备在现有硬件基础上实现对新型考试作弊信号的升级能力 |
| 输出功率(可搬移站点) |
≥20W(43dBm) |
| 天线配置 |
全向天线增益: 137-200MHz:-5-+2dBi(典型值) 200-500MHz:+1-+3dBi(典型值) 500-1500MHz:0-+2dBi(典型值) 定向天线增益: 137-200MHz:0-+2dBi(典型值) 200-500MHz:+1-+5dBi(典型值) 500-1500MHz:+2-+5dBi(典型值) 驻波比: 30-200MHz:≤3(典型值) 200-500MHz:≤2.5(典型值) 500-1500MHz:≤2.5(典型值) |
| 系统供电 |
220V交流供电或直流供电 |
附件2:评审原则与评审细则
本次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在符合供应商资格、满足采购技术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评审细则综合打分,总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报价合理性 |
30分 |
1. 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30分;2. 其他有效报价得分=(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3. 报价高于预算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不得分。 |
| 2 |
技术部分 |
设备参数响应 |
35分 |
1. 完全满足附件1技术需求书中所有参数要求,无负偏离,得35分;2. 每出现1项一般负偏离(不影响核心功能),扣3分;3. 每出现1项重大负偏离(影响核心监测、管制功能),扣15分;4. 负偏离累计扣分超过35分的,技术部分得0分。 |
| 3 |
技术部分 |
技术方案与集成能力 |
15分 |
1.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合理,贴合**市实际需求,得8-15分;2. 方案基本完整,可满足项目需求,得3-7分;3. 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0-2分。 |
| 4 |
商务部分 |
供应商业绩 |
10分 |
1. 近3年(2023-2025年)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无线电监测/管制设备供货或集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得5分;2. 每增加1项同类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3. 无同类业绩,得0分。 |
| 5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10分 |
1.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售后服务要求(质保≥1年、7×24小时响应、4小时到场),额外提供延伸服务(如免费培训、质保延期等),得8-10分;2.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售后服务要求,无延伸服务,得5-7分;3. 未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0-4分。 |
补充说明:1. 评审过程中,评委需严格按照本细则打分,保留打分依据;2. 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排名靠前;3. 无效报价不得参与评审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