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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保亭县实际,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规划编制机构承担保亭县再生**回收行业五年发展方案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通过对保亭县再生**回收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调研,结合保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提出可操作性措施,编制保亭县再生**回收行业发展方案(2026-2030);
(二)服务费用:以签订合同的内容为准;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通过审核验收止(具体周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另行约定)。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编制单位需长期从事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及相关领域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参加过市县以上产业发展(含经济社会发展类规划)相关规划的编制,根据相关成果数量、质量择优选聘。
2.具备无废城市、再生**回收、循环经济、规划编制等领域相关资质或行业认证。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报名函(含报价,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报告等);
(6)单位资信,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三)申报时间
本次遴选公告在保****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申报纸质材料于3月6日17:30前递交至**省**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311办公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保亭县再生**行业五年发展方案”),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
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择优遴选编制服务单位。
结果公示
确定中选机构后,****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将依法依规核实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机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禁止参与选聘单位后续项目。
(二)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机构因参与选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材料制作、交通等)均由自身承担。
(三)选聘单位对本次选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在选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流程或终止选聘工作。
(一)选聘单位:****
(二)联系地址:****
(三)联系人:瞿锦鸿
(四)联系电话:0898-****9307
五、发布公告煤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保****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