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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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 **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高皇镇 建设规模:******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位于**市**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施工里程桩号K21+016.5~K30+090,路线全长 9.074 公里,主工程内容涵盖主线路基、高皇互通、淮河特大桥、上跨**大堤特大桥、泥河特大桥、C匝道大桥1座、鸽笼村大桥1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施工招标。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招标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4月1日 。 2.3其他: 包件一:(施工便道、拌合站、1#钢筋场及工人驻地临建工程)
特别说明: (1)暂定工期4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和考虑了由于永久性用地提交、征地拆迁、迎接检查、阻工、民事干扰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场以后无法及时、连续性施工,或是由于工程进度需要而发生赶工和增加投入的情况,应视为投标人可预测风险,增加的成本已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另行结算与支付。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具体施工工程数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以投标人实际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数量、合同数量、施工数量之间的任何差异为由申请任何费用补偿。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桩号及工程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3)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报价不予调整,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因时间变化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引起的价格浮动风险。 (5)此施工范围及段落为暂定:投标人中标后,施工范围及段落可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及业主的具体施工安排等条件重新确定,一旦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投标人愿意在施工段落划分上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施工安排。投标报价时,所有投标人严格执行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6)合同税率为3%价税分离,以不含税价为准,如后续因施工需要调整税率,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调整,不含税价不变。 (7)上述清单细目具体施工内容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8)具体施工工程数量根据投标人实际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贵单位不得以投标数量、合同数量、施工数量之间的任何差异为由申请任何费用补偿。 (9)安全、质量、成本、设备等管理办法及奖罚措施由甲方相关部门制定(包括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及签订合同后制定的),乙方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3月2 日 09 时 00 至 2026 年 3 月 7日9 时 30 分止(**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请于 2026 年3月 5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账户: 账户名称:****扬淮高速04标项目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99-013610-01 备 注:****公司扬淮高速04标项目临建工程招标文件标书费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商管理办法约定: 公司红名单分包商,免缴招标文件费用。 4.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3月 13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作为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投标人应亲自前往工程现场,仔细观察地形地貌、周边环境、交通状况以及水电气供应等基本情况。在踏勘过程中,投标人还应留意可能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招标人协助可与招标人联系,费用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至**高速公路**段路基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区高皇镇 联 系 人:冉光鑫 电 话:183****7921 电子邮件:/ 网 址:/ 2026年 3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