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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02 09:07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年产377.5吨乌拉地尔等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厂址周边范围内的公众及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二次公示公众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联系
联系地址:**省长****开发区**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55-****007
联系邮箱:****@163.com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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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