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机构:******公司
| 项目名称 | 一批电脑、电视、自动门等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3-1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 标的坐落地 | **市睢**双沟镇(观音机场) | |
| 标的现状 | 1、该批转让标的主要包括:电脑、电视、自动门、X光机、螺杆式水冷冷水空调机组、行李牵引平板车等报废资产(详见公告附件); 2、该批资产均已闲置多年,维护保养状况较差,主要部件多已损坏或拆除,无法正常使用,已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 3、本资产转让公告披露的标的明细仅供参考,具体资产转让范围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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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1-27 | |
| 评估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14970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22456W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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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次资产整体转让,不分拆。标的存放于多个不同地点,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勘察及交割,接收标的物; 2、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 3、公告图片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4、交易机构及转让方不对标的物质量、数量、真假等进行甄别及保证。公告披露的所有标的物图文信息仅作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标的物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5、挂牌价格含税,含税税率为13%; 6、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通行手续,如未按照要求办理的,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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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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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受让方须按照电子废弃物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置,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并按要求交纳完全部款项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办理; 3、标的由受让方自提,受让方应自备拉运工具,聘请具备拉运资质的专业团队和人员。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等)要求受让方暂停施工的,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受让方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4、拉运完成后,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清洁平整拉运场地; 5、在拉运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其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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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交易 指南 |
交易方式 |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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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3-02 09:00:00 至 2026-03-13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经意向受让方确认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现场踏勘确认函(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3)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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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4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3-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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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62685774.shtml )标准,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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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现场踏勘确认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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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邱先生 |
| 咨询电话 | 0516-****9776 |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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