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在**市**XC-D8-a1地块按下列规划要点进行设计:
1 土地使用
1.1建设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26667平方米(约合40.00亩)。地块位于**市**片区,创意路以东、**路以南、临港大道以西、物流大道以北,具体界线详见**市**XC-D8-a3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
1.2用地用海分类:100102二类工业用地。
2 环境容量
2.1容积率:≥2.0;
2.2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53334平方米;
2.3建筑密度:30%~60%;
2.4绿地率:10%~20%;
2.5建筑高度:≤50米。注:建筑高度计算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定执行。
2.6建设项目自身和对周边的**影响应符合**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50-2016《城市建筑工程**分析技术规程》要求。
2.7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建筑面积的20%。非生产性建筑功能配置须完善齐全。
3 交通组织
3.1车行出入口方位:**路、临港大道。
3.2 停车配置:停车位配建并应满足**省工程标准《****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J33/T 1152-2025)的要求执行。
4 公配设施
4.1项目厂房及办公楼屋顶须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项市政配套设施与**城市政管网相衔接。
5 市政与竖向
5.1场地标高:≤6.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周边做好衔接。
5.2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
5.3 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按《**市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5年)》及相关技术标准设置。
6 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
6.1整体风貌特征:建筑物的体量、立面、造型、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求注重立面景观和夜景亮化设计及建设。
6.2建筑退让距离:
东:退用地红线≥3米;
南:退用地红线≥6米;
西:退用地红线≥6米;
北:退24米宽**路道路红线≥11米。
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等同较窄道路的后退距离。
6.3 用地退让、建筑间距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号)执行。
6.4围墙设置:东、西、南侧以用地红线为界,北侧退24米宽**路道路红线≥8米。沿周边道路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围墙,高度不大于2.2米。
7 遵守事项
7.1 本规划条件附**市**XC-D8-a3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7.2 项目规划设计的其余未尽事宜应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号)要求。
7.3 按相关规范配备地块内需配备建筑的市政、消防等设施。
7.4 如地上总建筑面积与按容积率计算的总建筑面积不一致,以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J33/T 1152-2025)执行,并做好面积复核工作。
7.5依据《关于印发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服务保障举措的通知》(温资规办〔2019〕10号)文件精神“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一般工业用地在满足消防、结构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不设置上限”,项目可放宽容积率限制,突破容积率上限要求进行方案设计。
7.6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未尽事宜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设计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对建筑功能、建筑面积等内容应准确规范地表达,保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7 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申请延续或申请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规划条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