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办事处刘桂村等7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82-2026-00023
三、项目名称
2024年度******办事处刘桂村等7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40/41街**春城2栋3号商网(-13)
中标(成交)金额:****266.77元
综合评分法:85.84(分)
| 工程类 |
| 名称:2024年度******办事处刘桂村等7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范围:该****办事处刘桂村、陈高村、高湖村、泉塘村、团山村、魏垸村、张竹林村等7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3.3318公顷,共19个地块,涉及4个图幅35个图斑,拟新增耕地面积29.3975公顷,均为旱地。(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预见费不下浮)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俊浩 执业证书信息: 鄂242****8118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兴、张红、高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2-28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六楼开评标二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文件收取(按差额费率累进法计算),金额为1.93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国务院等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部门进行信用融资(政采贷),详见**公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2、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一毂清风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西 146 号
联系方式:189****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玉湖路12号
联系方式:155****3365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