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优化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141号)文件精神,****银行、****公司、保险公司需按程序向人社部门备案。现将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条件
****银行
****银行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存储、查询、支取、销户及开立保函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公司
办理工资保证金保****公司(****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条款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三)如属于分支机构的,****公司相关业务授权。
二、备案材料
****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工资保证金业务承诺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备案条件的相关材料。
以上备案材料均加盖公章。
三、备案时间及地点
(一)备案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二)备案地点:**市**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西楼807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经办机构,市人社局将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两年进行一次集中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备案申请;
(三)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经办银行、保险公司需重新备案;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从2024年12月起实施全程网上办理,请参与备案的金融机构及时办理系统对接。
(****公司保函代替工资保证金的相关政策,正处于新旧政策衔接期,对于2024年3月已经备案的机构,继续执行。
(六)业务咨询电话:0592-****189、****187、****533。
附件:1.**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申请表(样本)
2.银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承诺书(样本)
3.保险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承诺书(样本)
4.授权委托书(样本)
5.**省****银行函(样本)
6.**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样本)
7.**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凭证(样本)
8.关于保险单相关内容统一规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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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