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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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仓库、公用工程及生产设备设施,将原年产10000吨活性染料标准品取消,原产20000吨活性染料标准品更换配方,产能不变;通过技改扩大产能,增加年产500000吨纺织染色助剂。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工业园创业大道西侧 建设性质 技改及其他
行业类别 工业/化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市陈店镇临港新区枫林大道
邮政编码 434200 环评单位名称 ****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6-03-02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3-02 公告结束日期 2026-03-06
公示名称 关于****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关于****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创业大道西侧,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规模为:取消生产原有10000吨/年的活性染料,更改原有20000吨/年的活性染料标准品配方,新增500000吨/年的纺织染色助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依托现有混拼标准化车间和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投料粉尘废气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经旋风袋式除尘、水循环真空泵及水洗(水洗罐)处理后经 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标准要求。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控制,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接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陈店段);特征因子色度、苯胺类、硝基苯、铜和镍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公司回收;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和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控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完善其现有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及时修改备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要求。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049吨/年、氨氮0.02049吨/年、颗粒物1.448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3月2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投料粉尘废气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经旋风袋式除尘、水循环真空泵及水洗(水洗罐)处理后经 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标准要求。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控制,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接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陈店段);特征因子色度、苯胺类、硝基苯、铜和镍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公司回收;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和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控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完善其现有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及时修改备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要求。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公示全本压缩)活性染料标准品及纺织染色助剂复配项目.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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