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科室: ****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8日- 2026年3月9日
公示地点: ****、互联网
公示网址: http://xxgk.****.cn/htqzfxxgk/
公示组织单位: ****
联系电话: ****442 ****620
公示稿:
| **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 ) | ||||
| **市**区 | 2026年(**区)第 号 | |||
| 地块编号 (项目名称) | HTQTC(2026)1号地块 | |||
| 地块位置 | **市**区李棋街道太极路****加油站北侧 | |||
| 规划依据 | 《**市**区李棋城镇单元2、李棋城镇单元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
| 申请人(单 位) | ****中心 | |||
| 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编号总用地面积(㎡)兼容空间位置LQ3-G-****905 地上及地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m)>1.0,≤3.1≤22%≥35%≤80 | ||||
| 停车泊位 | 机动车 | 不低于1.0车位/户。**住宅固定车位的 5%—10%应设置为访客车位。**项目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量预留);不低于10%的停车泊位须实际建成充电桩,作为规划核实条件,充电桩宜优先设置访客车位。 | ||
| 非机动车 | 不低于1.0车位/户。**及在建住宅项目应按不低于需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40%的比例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 |||
| 交通组织要求 | 1、按照《**市**区李棋城镇单元2、李棋城镇单元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求设置。 2、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东侧、南侧、北侧,同时应远离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 |||
| 建筑控制要求 | 退线 | 按照《**市**区李棋城镇单元2、李棋城镇单元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求规划设计。 | ||
| 间距 | 按照《**市**区李棋城镇单元2、李棋城镇单元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求规划设计。 | |||
| 界面 | 按照《**市**区李棋城镇单元2、李棋城镇单元3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求规划设计。 | |||
| 城市设计要求 | 1.建筑风貌:为品质生活风貌区,重点展现功能复合、品质人居的建筑风貌。 2.建筑形态:****社区温度,打造组团布局、街巷共享、服务嵌入的步行**型空间形态。 3.建筑色彩:建筑主色调浅灰、米白为主,辅助色可选择红、橙、黄等暖色,以体现建筑活力。 4.建筑材质:鼓励使用再生混凝土、低碳钢材及光伏建材等现代材料,实现生态**与长期经济舒适的居住体验。 5.建筑屋顶:采用平屋顶形式,鼓励进行屋顶绿化。 | |||
| 地下空间要求 | 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物不得侵占规划绿线和红线,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米,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米,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少于5米。 | |||
| 历史文化保护 要求 | ||||
| 周边市政、场 地竖向及管线 综合 | 按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设置。 | |||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设施配 建要求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 地块需配套的便民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公共卫生间、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托育服务机构。 配套设施具体配件情况如下: ①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3‰且不小于50平方米; 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170平方米,宜结合绿地设置并配套室外健身器械; ③便利店至少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④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至少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需至少设置一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⑥**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 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300平方米; ⑦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 ⑧公共卫生间单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 ⑩托育服务机构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设置,还应符合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 上述配套设施鼓励临市政道路集中独立配建。 | ||
| 商业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 商业服务业 | 住宅地块的地上商业配套、服务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10%。 | ||
| 公用设施配建 要求 | 公用设施 | 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及发改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其它建设控制要求请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征询,并请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 ||
| 其他要求 (非空间治理 内容不得纳入 规划条件) | 1、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2、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85%, SS去除率不小于55%,雨水**化利用率不小于8%; 3、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规划决策会议审定方案为准。 | |||
| 附图名 | ||||
| 备注: | 1、本规划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在地块建设方案报批前,若遇城市规划调整,地块建设方案应服从调整的城市规划。 2、地块的准确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并核发图纸面积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