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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6MA3U5DCT6W | 建设单位法人:赵立收 |
| 姜朋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下营化工产业园李廒路40号 |
| 年产3000吨丙酰氯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下营化工产业园李廒路40号 |
| 经度:119.57947 纬度: 37.021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7 |
| 潍环审字〔2023〕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6MA3U5DCT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6MA3U5DCT6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E7E2W39A | 竣工时间:2024-04-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lsyxcl.com/about.php?cid=9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0吨丙酰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0吨丙酰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酰氯生产工段(计量、酰化反应、沉降、精馏、包装)、亚磷酸精制工段(水解、脱水、结片包装)、酸回收工段(水解、精馏)。 | 实际建设情况:酰氯生产工段(计量、酰化反应、沉降、精馏、包装)、亚磷酸精制工段(水解、脱水、结片包装)、酸回收工段(水解、精馏)。 |
| 与特戊酰氯、正戊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共用亚磷酸精制装置,可以满足副产亚磷酸的精制工作,该装置属于配套设备,不影响各主产品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工艺废气依托特戊酰氯、正戊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共线装置的深冷系统(冷冻盐水-15℃)+三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放口DA001排放; 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依托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放口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全部进行加盖密闭处理)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水:主体工艺为收集+多效蒸发+异相催化氧化+电催化氧化+曝气氧化+混凝反应+PEIC厌氧+A/O活性污泥,多效蒸发器设计处理能力140m3/d,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污水管线采用地上管廊与地下暗管相结合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合并,如下: 工艺废气依托特戊酰氯、正戊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共线装置的深冷系统(冷冻盐水-15℃)+三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放口DA001排放; 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DA002排放。废水:依托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 丙酰氯工艺废水:酸回收冷凝废水、碱喷淋塔排水等高盐高浓有机废水先经废水调节,再通过2×5000L蒸馏釜除****处理站。 其他废水:实验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浓水、职工生活污****处理站。 ****处理站主体工艺:调节+曝气+PEIC厌氧设计处理能力300m3/d,污水管线采用地上管廊与地下暗管相结合方式。 |
| ①酰氯系列工艺高盐高浓有机废水预处理除盐方式由多效蒸发器变更为蒸馏釜;②综合处理方式及能力整体弱化,理由:环评设计主要考虑处理氯乙醛缩二甲醇、氨基乙醛缩二甲醇、4-二甲氨基吡啶、四氢吡咯、联苯二氯苄等有机化工产品工艺废水中的醇酸脂类、二氯甲烷、甲苯等特征污染物,上述产品未建设,故整体弱化但并未减弱催化剂及酰氯系列工艺废水污染物的去除能力。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污染物处理效率较高,总排口浓度较低,整体上可以满足各类废水处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下营化工产业园李廒路40号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下营化工产业园李廒路40号 |
| 厂址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8.86 | 0 | 0 | 0 | 8.86 | 8.86 | |
| 0 | 10.03 | 121.3 | 0 | 0 | 10.03 | 10.03 | |
| 0 | 0.65 | 10.92 | 0 | 0 | 0.65 | 0.6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 | 24.06 | 0 | 0 | 2 | 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85 | 4.23 | 0 | 0 | 0.385 | 0.385 | / |
| 1 | 厂区东****处理站,主体工艺为收集+多效蒸发+异相催化氧化+电催化氧化+曝气氧化+混凝反应+PEIC厌氧+A/O活性污泥,多效蒸发器设计处理能力140m3/d,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污水管线采用地上管廊与地下暗管相结合方式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及企业与****公司****水厂商定标准 | 依托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 丙酰氯工艺废水:酸回收冷凝废水、碱喷淋塔排水等高盐高浓有机废水先经废水调节,再通过2×5000L蒸馏釜除****处理站。 其他废水:实验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浓水、职工生活污****处理站。 ****处理站主体工艺:调节+曝气+PEIC厌氧设计处理能力300m3/d,污水管线采用地上管廊与地下暗管相结合方式。 | 厂区污水总排口各指标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7.1~7.2(无量纲)、CODcr 115.5mg/L、BOD536.05mg/L、氨氮7.5mg/L、悬浮物43.25mg/L、溶解性总固体777.5mg/L、石油类0.18mg/L、总磷0.6mg/L、色度7(倍)、总氮30.08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202.25μg/L,挥发酚、硫化物均未检出 |
| 1 | 工艺废气依托特戊酰氯、正戊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共线装置的深冷系统(冷冻盐水-15℃)+三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放口DA001排放; 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依托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放口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全部进行加盖密闭处理)经**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5#生产车间排放口DA001: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DA002****处理站、罐区、危废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及二级排放速率限值要求;VOCs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合并,如下: 工艺废气依托特戊酰氯、正戊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共线装置的深冷系统(冷冻盐水-15℃)+三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放口DA001排放; 罐组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DA002排放。 | ①有组织废气 5#生产车间排放口DA001:氯化氢(5.73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VOCs(11mg/m3,0.03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DA002****处理站、罐区、危废库):氨(1.35mg/m3,0.0013kg/h)、硫化氢(0.24mg/m3,0.00022kg/h)、臭气浓度(724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3.96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2.72mg/m3,0.002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及二级排放速率限值要求;VOCs(9.35mg/m3,0.008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 硫酸雾(0.14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0.049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1.5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0.25mg/m3)、硫化氢(0.017mg/m3)、臭气浓度(15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③厂区内VOCs 厂内VOCs(1.975mg/m3)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表C.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消声器、隔声罩、减振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消声器、隔声罩、减振措施等 | 昼间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3dB(A),夜间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6dB(A),东、南、西厂界与其它企业为共用厂界,不符合噪声检测条件,噪声不作检测 |
| 1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全部落实 |
|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精(蒸)馏残渣、废活性炭、三效蒸发混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副产盐酸须开展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分析,严格限定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严格限制使用范围,防止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影响。精制处理后得到的亚磷酸需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全部落实,亚磷酸经鉴别按照产品管理。 |
| 1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要求,****园区预警平台联网,确保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 | 全部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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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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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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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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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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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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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