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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3-02 09:47 至 2026-03-17 09:4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77321.7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浐灞国际港灞**路以西、兴泰北路以东、欧亚六路以南、欧亚五路以北 | |||
| 经度 | 109.002460 | 纬度 | 34.35280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15 至 2026-02-2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雷城英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062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雷城英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5****062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魏田源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6****758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国际港务区港兴三路5588****中心A座31F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地块位于**省**市浐灞国际港灞**路以西、兴泰北路以东、欧亚六路以南、欧亚五路以北,调查地块面积为77321.74平方米(折合115.98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4.35280°、东经109.00246°。地块原为**市**区谭家街道**红村的0102水浇地、0201果园、0703****基地等,后于2013年12月31日批准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25年9月3日,****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了调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号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商服共用宗)。 项目组于2025年11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由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知: 地块内历史用地活动较为简单,****基地、仓储和停车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四邻地块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历史上虽有鱼塘养殖、小电镀厂、油脂厂、****养牛场,但经综合调查其历史用地活动内容、产排污情况、污染防治情况,同时收集到与之相关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进行佐证后,明确四邻及周边500米范围内潜在污染源的历史用地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相关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