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公司年产热转印膜350万件、织带280万米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生产精品徽章**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位于中****社区民诚东路18号粤深湾区智谷7栋和9栋4楼,9栋1****中心位置E113°15′26.914″,N22°36′2.464″)。项目用地面积1700㎡,建筑面积1700㎡,共有员工85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29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精品徽章制造,年产精品徽章500万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11日~2026年6月1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房自带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中****公司****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模具维修、上色、烤干、清洁、熔融、压铸和喷脱模剂工序废气,上色、烤干及清洁废气采用密闭车间收集,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剂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合并1根50米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
抛光工序废气经水帘抛光机自带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水帘抛光机沉渣、研磨机沉渣、水喷淋沉渣、废边角料、炉渣、模具维修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物(水性漆、水性脱模剂、酒精)、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针筒、清洁废液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水帘抛光机沉渣、研磨机沉渣、水喷淋沉渣、废边角料、炉渣、模具维修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物(水性漆、水性脱模剂、酒精)、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废抹布及手套、废针筒、清洁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中****社区民诚东路18号粤深湾区智谷7栋和9栋4楼,9栋1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1385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