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级新生校服的采购工作,根据《****教育局****管理局****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教规〔2025〕5号)、《****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樟教办〔2025〕25号)及《****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本着自愿的原则,经2/3以上家长同意,受家委会委托,我校经方案征集、校服选用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采购方案,用于指导后续招标及相关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5级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方案
(二)涉及范围
****2025级学生约580人(实际采购数量以家长实际需求订购数量为准)。
二、校服采购方案描述
(一)校园文化
1.文化契合:****学校校服设计,增强学生归属感与校园文化传播力。
2.实用适配:结合****地区气候特点,兼顾校服的透气性、防水性、保暖性;同时满足学生日常学习、体育活动、集体活动等多场景穿着需求。
3.性价比: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控制成本,提供分层报价方案,满足不同家庭的消费能力。
(二)款式及颜色要求
校服款式需与本校现有八、九年级学生校服同款,保持校园文化传承一致性。图样如下:
(三)质量安全标准
1.安全标准:校服必须符合《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401-2010 )中B类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 2015)中对应年龄段安全标准、《中小学生校服》( GB/T 31888-2015)全项要求,且甲醛含量 、pH 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必须达标。若国家或省市级单位有发布新的生产执行标准,则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2.质量要求:面料无破损、污渍、色差、起毛起球等问题 ,裁剪规整 ,无明显歪斜 ;缝制工艺精良,针脚均匀、平整、牢固,无跳线、漏缝、脱线等缺陷,接缝处强度符合国家标准:拉链、纽扣等辅料质量可靠,顺滑耐用、不易断裂或脱落,无尖锐边角;成品需经过严格检验,确保无质量瑕疵后方可供货。
三、校服材料成分及限价标准
(一)材料成分
(二)单价最高限价
注:限价均包含设计、打样、生产、配送、售后等全部费用。
(三)其他要求:
1.需提供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成衣检测报告。
2.学生校服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剂、辅料与配件,校服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3.最高限价为不可突破价格,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货及验收要求
(一)供货流程
1.尺寸测量: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学校男女生人数、身高、体重等量体数据,特殊体型学生单独量体定制。
2.供货要求:按时将货品送至指定地,协助学校入库、分发,供货时需按班级分类打包,同时提供由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CNAS(中国****委员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学校。
(二)验收标准及流程
1.质量验收:收到供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按照合同约定,校服选用组织对校服款式、颜色、标识、缝制工艺等进行抽样检查,确保符合本方案要求。
2.检测报告查验:校服选用组织核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检测项目完整性,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小组成员代表随机抽出服装并封存,由校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送检,确定送检结果也是合格后,方可发放校服。
3.数量验收:对照尺寸档案及订购清单,核对各班级、各品类校服的数量、尺码是否准确,无少发、错发情况。
4.验收结果: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需签署《校服验收合格单》;若存在不合格产品,中标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
(三)售后服务规范
1.更换服务:校服交付后,若出现尺码不合适、质量瑕疵(非人为损坏)等问题,家长可在收到校服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更换申请,中标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更换服务,更换周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增订补订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至该年级学生毕业的补订服务,家长提交增订、补订申请后,补订周期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补订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确定的对应款式单价。
3.售后响应:中标供应商需设立专门的售后咨询电话及线上服务渠道,提供7×12小时(8:00-20:00)咨询服务,对家长的咨询、投诉需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4.质保承诺:中标供应商对校服提供至少1年的质量保障期,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如面料破损、缝线脱落、拉链损坏等),需免费维修或更换。超过保修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仍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学生体型发生变化或校服意外损坏,在可修改情况下,义务无偿修改。
五、监督与公示
1.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电话:0591-****9569(校服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qq.com
2.采购****学校公众号、校内公示栏等方式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3月5日,公示期间,可向校长室、总务处反映,发表意见。联系电话:0591-****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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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