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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医院项目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项目 | **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 | **** | **** | 年提供宠物服务疫苗接种500只、手术50只、动物诊疗400只、美容洗浴5000只 | 废水: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臭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 “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