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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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1679033/2026-0094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日期:2026-02-28
标题:********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26〕17号
发布机构:****
********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26〕17号


****医院:

你院《关于****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楚精院请〔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州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医院创建于1979年,编制床位580张,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特别是门诊楼建成于1993年,消防设施老旧,房屋抗震不满足现行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是必要的。

二、原则****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名称:****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四、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为**市阳光大道344****医院院内。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门诊医技楼159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设完善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中心机房、污水处理站、发电机房、水泵房,室外道路、绿化、安防工程等。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七、建设时限:27个月。

八、招投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该批复文件作废,按程序重新报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等有关工作,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发改社会〔2026〕17号

********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医院:

你院《关于****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楚精院请〔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州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医院创建于1979年,编制床位580张,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特别是门诊楼建成于1993年,消防设施老旧,房屋抗震不满足现行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是必要的。

二、原则****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名称:****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四、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为**市阳光大道344****医院院内。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门诊医技楼159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设完善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中心机房、污水处理站、发电机房、水泵房,室外道路、绿化、安防工程等。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七、建设时限:27个月。

八、招投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该批复文件作废,按程序重新报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等有关工作,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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