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县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007
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县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 1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东辛店镇和**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东辛店镇和**镇,投资8580万元建设污染底泥清理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和生态步道及附属工程等4部分。工程内容包括清理16.3km河道的污染严重底泥;建设生态护岸32.6km(左右岸总和)稳定岸坡;通过种植乔木1630棵建设生态隔离屏障;建设生态步道8640m,附属工程主要为步道连接桥****广场5处。 |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交通扬尘、沥青烟、清淤臭气。施工扬尘及交通扬尘采取以下措施:定期对路面、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期原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蓬布遮盖,对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清扫;对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简单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为排气量大的设备和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拌合系统。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集中铺设,缩短作业时间。清淤臭气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在清淤作业的施工段及污泥暂存区周围建设围栏,施工前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门窗。 2、项目施工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以下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护,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 4、项目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运往指定的弃土场处置,并采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沿途散落。渣土等固废在工区内临时堆放,其表面加以覆盖,以防止大风起尘和雨水冲刷造成流失。弃土过程中注意汽车运输时的保护措施,防止抛洒滴漏。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管理。废水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随渣土一起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