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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省实施办法》《**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用海申请及《**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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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
**市菜篮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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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海 位 置 |
**省**市长坡镇 (具体见项目宗海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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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用海面积 |
主体工程总用海面积27.9509公顷,施工期总共用海面积0.6789公顷 |
项目性质 |
公益性用海 |
| 占用岸线 |
共计占用人工岸线801.94米。 |
用海方式 |
非透水构筑物3.3652公顷;透水构筑物0.1626公顷;港池、蓄水23.2912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1.1319公顷 |
| 用海年限 |
主体工程用海40年;施工期用海年限2年 |
用海类型 |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二、申请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用海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一)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
(二)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
(三)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分析论证不充分或者不准确的;
(四)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电话:0898-****3510,邮箱:****@163.com
地址:**市金海北路233号301办公室
附件:1.**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2.《**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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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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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0226.pdf
施工期宗海图-青葛渔港改造-盖章版.pdf
主体工程宗海图-青葛渔港改造-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