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60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捌仟捌佰元整(****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大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涵盖本项目所建设的全部电子警察及红绿灯路口点位、前端设备、测速系统、传输网络。 服务要求:1、电子警察系统建设:为**县内4个路口提供电子警察系统,6个路口提供红绿灯建设及安装调试服务。2.机动车移动测速系统建设:提供该系统的建设安装及调试服务,系统支持记录2张高清超速违法图片,连同目标车速、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行驶方向、设备编号、超速百分比、执法单位、防伪码等信息。3、系统接入:完成**电子警察点位的标准化接入,统****大队交通综合管控平台。4、运维服务:提供设备软件升级、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检、故障排查与快速修复等服务,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5、数据连接:提供36个月不低于200M链路连接服务。 服务时间:建设期40日历天;建设完成后运行维护期3年(含数据传输网络专线服务3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青华、尤莉、范彭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55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41。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县**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万佛路与桃溪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万佛路与****酒店****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0564-****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0564-****9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