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确定资质具备、质量达标、供货稳定、诚信可靠的**供应企业,供应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保障试点区域农业生产用膜需求,推动形成供应、采购、使用、回收监管闭环。
二、供应地膜要求
1.供应数量及价格:全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任务12万亩,中央补助资金为每亩30元,合计360万元。按照宽60㎝、厚度 0.015毫米及以上、垄距1.1米测算,每亩用膜5㎏,每吨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作物200亩,全区需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不低于600吨。每个**供应企业供应200吨左右。其中东部片区涵盖神头镇、小平易乡、滋润乡,东南片区涵盖贾庄乡、南**乡、沙塄河乡,西部片区涵盖下团堡乡、北旺庄街道,利民镇、张蔡庄乡、窑子头乡。针对农户实际需求,如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宽度超过60㎝的地膜,应相应增加地膜供应数量,确保覆盖的亩数达到12万亩。供应地膜价格一般不超9000元/吨(符合质量要求的特殊规格型号地膜价格可一对一协商)。
2. 供应时间:2026年3月至4月,**供应商在签订供应合同时要明确供应时间,确保不误农时,**区3月底前一般全部到货。
3.产品标准:厚度 0.015毫米及以上,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相关要求,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其中的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拉伸负荷(纵、横向)>2.2N,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30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1.2N,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对土壤有害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4. 产品标识: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齐全,标注规格、厚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及“朔**专用地膜”标识提示。
5. 适用范围:适配我区玉米、高粱、马铃薯、杂粮及蔬菜作物等覆膜需求,规格可按农户生产需求定制。
三、加厚地膜推广实施模式
四、**供应企业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膜生产或销售,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商誉良好,未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录。非地膜生产企业注册地需为朔**范围。
2. 产品通过质量检验,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环保处罚及失信记录。
3. 有农资销售网络和固定经营场所,或具备回收处置能力的企业;具备供应区域内批量供货、仓储配送与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农时供应。
4. 愿意配合开展回收宣传、技术指导及残膜回收协同工作。
5.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风险,能够履行合同约定责任。
五、遴选流程
1.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交申报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供货方案等)及产品样品(60cm宽加厚地膜2卷),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明确供应的具体片区,并提供具备竞争优势的印证资料。报名时间:3月6日前。
2. 资格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履约能力进行审核。
3. 综合评审:3月7日对通过审核企业进行综合评审,优先选择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的品牌地膜,择优确定不超过3家**供应企业。
4. 公示签约:对遴选确定的供应企业,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供应合同。
六、有关要求
1. **企业须严格按照标准供货,严禁销售超薄非标地膜,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
2. 自觉接受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质量抽检、技术培训、回收督导等工作。
3. 按照协议保障供应、规范服务,维护试点工作秩序,保障农户合法权益。
4、**供应企业供货量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提出申请,可协商调整任务到具备供货能力的企业。
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3月6日。
报名地点:****
联系人:曹银山
联系电话:0349-****863 139****4366
未尽事宜依照《**市朔**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实施办法》,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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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