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社区环****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婺星项目字〔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了改善老北站区域内交通和停车环境,缓解停车位不足的问题,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社区环****停车场建设项目,**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1-361130-04-01-179984 。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片区。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979平方米,****停车场、非机动车钢结构棚及交通标志标线、雨水管网、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79.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5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2万元,基本预备费7.88万元。****银行贷款自筹。
七、招标内容: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局: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婺国用(2012)第2461号》。
九、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3年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