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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将**县未名园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蚺办字〔2023〕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面貌,改善市政道路、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镇形象,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县未名园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2-361130-04-01-777061。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未名园小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共279户,涉及4栋楼,主要改造小区路面、排水、照明、屋面等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596.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1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47万元,基本预备费25.9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九、招标方式: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1********0002号)。
十一、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