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思口镇金竹至上江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婺旅股字〔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及赋码:项目名称为**县思口镇金竹至上江道路改造工程,**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2-361130-04-01-493127 。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思口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7.187km,路基拓宽至7米,路面拓宽至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四级公路;
(2)设计速度:20km/h;
(3)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
路基总宽度7.0米,其组成为7.0m=0.5m(土路肩)+2x3.0m(行车道)+0.5m(土路肩)。
(4)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5)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6)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2768.73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41.11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5.7823万元,基本预备费131.8447万元。****政府专项债、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市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局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61********0036)。
十、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