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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品质提升2022年**片区城市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管字〔202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了****社区服务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品质提升2022年城南片区城市绿化工程,**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2-361130-04-P0-145617 。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城南片区554625㎡**绿化中黄土裸露处进行复绿、缺株处进行补植以及7-9月份日常修剪养护除草浇水施肥等;邮票绿地和口袋公园绿化改造提升1256 ㎡;清华园路口口袋公园绿化改造提升600㎡;文博艺术公园补植桂花树182棵;重要节点花化改造提升2020㎡及白蚁防治等。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41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57万元,基本预备费18.27万元。****银行融资贷款及自筹。
七、招标内容: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