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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茶乡西路自建房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立项请示》(紫府字〔2023〕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改造**县茶乡西路自建房片区整体生活环境,提高该片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茶乡西路自建房提升改造工程,**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为2303-361130-04-01-135654。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镇茶乡西路两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修复9294.73㎡,水泥仿老石板压花路面4058.98㎡,内外墙面粉刷23000㎡,太阳能路灯60套及附属工程(侧石850米,台阶50㎡,排水沟12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30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6.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4万元,基本预备费2.86万元。****银行贷款及自筹。
七、招标内容: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请**县****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县****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